市领导对我局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13.01.2016  14:14

  近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在我局上报的《关于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 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向辛勤工作在普法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问候!希望认真总结“六五”经验,高水平启动“七五”普法工作,确保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要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强化重点对象宣传教育,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切实发挥好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基础作用,为法治天津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袁桐利批示: 六五”普法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明显。希望认真总结经验,从天津工作实际出发,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提高“七五”普法工作水平,为法治天津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副市长李树起批示: 望司法局同志们按照兴国书记批示要求,再接再励,争取更大成绩!

  我局及时研究,明确工作措施,要认真履行市法建办指导、协调、检查、考核职责,全面实施《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认真贯彻《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推动把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天津建设工作纳入市级政府部门和党团组织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高水平启动“七五”普法工作,为“十三五”规划全面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