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群众反映干部问题比较集中 “一把手”将被约谈
日前,广州市出台《广州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一把手制度》(以下简称《约谈制度》),这是广州市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监督而进行的一项制度创新。目前,正在筹备开展第一批约谈。
《约谈制度》共有十一条,对制定的依据、约谈的界定、约谈主体和对象、约谈工作的组织领导、约谈类型和情形、约谈工作程序、约谈结果运用、约谈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如果群众反映干部问题比较集中、解决信访问题不力,各区、市直局以上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将被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约谈;在干部群众中产生一定不良影响的,各区、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将被集体约谈。约谈对象须按照要求接受约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追查、打击报复反映问题的人员。
其中,约谈主体为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必要时请市委组织部部长参加;约谈对象为各区、市直局以上单位党政“一把手”及各区、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
值得注意的是,该《约谈制度》所定位的约谈,是上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以问题为导向,对下级党政“一把手”,以及下级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采取谈话的方式进行教育提醒并督促纠正的一种监督措施。建立在各区、市直局以上单位党政“一把手”存在一定问题,但情节轻微、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基础上,或者各区、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普遍存在一定问题,在管理范围内干部群众中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但情节轻微、未达到改组或予以解散的。约谈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在法前,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督促责任落实。
约谈程序包括报批约谈方案、组织实施约谈、汇总约谈情况、落实整改约谈问题、正确运用约谈结果等环节。约谈对象分为对党政一把手的个别约谈和对领导班子的集体约谈两种情况。在组织实施约谈环节中,明确了具体的约谈程序,同时专门设置了约谈一把手情况登记表和约谈一把手情况记录。
约谈结束后,约谈对象须按照约谈要求制定整改措施,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相关情况。约谈对象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督查,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约谈整改情况须在当年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当年个人“三述”报告。约谈材料抄送市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广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