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15年农家书屋出版物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涉农区县新闻出版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农家书屋升级工程,指导本市各涉农区县做好2015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政府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5年天津市农家书屋出版物推荐目录》的说明
《2015年天津市农家书屋出版物推荐目录》(含目录一和目录二)是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的《2015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结合本市“2015书香天津春季书展”群众选书书目,配以我市各出版社近年出版的优秀图书共233种(含群众选书103种,推荐图书130种),报刊30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50种。
我市农家书屋一律按此目录配齐品种。《2015年天津市农家书屋出版物推荐目录》可从天津市新闻出版局网站下载,网址为 www.tjppb.gov.cn 。
二、关于图书选配比例
为有效满足广大农民的阅读需求,确保补充更新出版物的品种和质量, 2015年每个农家书屋选配图书不得低于130种,其中:必备书5种、政经类25种、科技类16种、生活类16种、文化类36种、少儿类30种、其他类2种。书目的选定,由区县新闻出版局会同区县图书馆,从群众选书书目中选定70种,从推荐书目中选定60种,保证农家书屋选配书目品种不低于130种。各区要按照上述要求确定农家书屋选配书目。每个农家书屋报刊不得低于5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得低于10张。
三、做好出版物政府采购工作
各区县应在7月31日之前,将本区县农家书屋备选目录(文字版和电子版)报市新闻出版局印刷发行处,并应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汇总后将天津市农家书屋采购目录报总局印刷发行司备案。
各区县新闻出版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范政府采购,确保政府惠民项目合理透明公开。要以合理的图书印张价格作为依据,避免由于采购价格过高或过低而损害群众利益。在采购中不得擅自变更已列入目录的品种,每个农家书屋要留存出版物配送清单,以备查验。
各区县要加强捐赠出版物管理,对捐赠单位加强引导,对不适合农民阅读、内容脱离当地实际或质量低劣的出版物要立即下架,每个书屋图书复本不得超过2本,复本过多的出版物要及时在书屋之间进行调剂。
为确保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质量,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各区县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进行验收,对所配出版物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单位,不予验收通过。并将此列入该单位绩效考核成绩。对发现的违规情况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 系 人: 张德旺、赵晓冬
联系电话:28335770、2833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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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