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2015报告:留守儿童中两岁孩子占44.1% 妇联报告显示2012年农村学龄前留守儿童较2005年增47.73% 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数量下降
02.07.2015 11:31
本文来源: 妇联
漫画:徐 骏
近期,有关留守儿童的话题讨论热烈。根据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0%,占全国儿童的21.88%。全国农村流动儿童达2877万,两者之和约占全国儿童总数的三分之一。
庞大的基数之下,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结构在发生变化。妇联《报告》显示,农村留守儿童高度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主要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广东、湖南等省份。四川、河南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大,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比例最高,分别达到11.34%和10.73%。从留守儿童占农村儿童比例来看,重庆、四川、安徽、江苏、江西和湖南等省份已超过50%,而湖北、广西、广东、贵州的农村留守儿童比例也已超过40%。可见除中西部地区外,留守儿童也分布于广东、江苏等东部发达省份。
国家卫计委5月发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显示,分年龄看,留守儿童分布呈“倒U”形,中间略有波动。两岁孩子留守比例最高,为44.1%,随后开始下降。妇联《报告》显示,与2005年相比,2012年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0-5岁)增幅达47.73%,规模快速膨胀,而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6-14岁)和大龄留守儿童(15-17岁)分别下降了9.65%和19.68%。
根据妇联《报告》,虽然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入学率在96%以上,但是近半数的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一起生活——近1/3的留守儿童与祖父母一起居住,10.70%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3.37%的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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