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农资打假工作的通知
08.03.2017 18:37
本文来源: 农业厅
各区种植业中心、滨海新区农委、市所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农委相关工作部署,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市种植业发展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农资打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加强领导 规范农资市场流通秩序,打击农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是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区种植业中心、市所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打好2017年农资打假攻坚战。坚持长抓不懈,形成农资打假长效机制。各区种植业中心、市所属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特点,认真研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方案,对全年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2017年农资打假工作以狠抓源头治理、净化农资源头生产经营环境、加强市场检查和质量监督抽查、努力提升农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目标任务,突出抓好三个重点: (一)突出抓好重点时节。春耕、夏播、秋冬种是一年中关键农时季节,也是各类农资购售旺季,更是假劣农资进入市场的高发期,各级种植业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大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巡查,有针对性地集中整治,切实做到监管全覆盖,打假没死角。 (二)突出抓好重点产品。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在种子方面: 一是强化市场监管。以玉米、棉花、水稻、小麦和主要蔬菜作物为重点,组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实现市场全覆盖管理。二是加强主体监管。重点检查持证、委托生产、委托经营、设立分支机构和经营不再分装种子五类主体的生产经营档案、销售台账,全面排查经营门店、代销网点等备案情况。三是严打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加强京津冀合作,以玉米、蔬菜为重点组织开展跨区专项治理,重点是未审先推、制假售假、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四是严格开展质量检测。以水稻、玉米、小麦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抽取样品数量达到50%以上,同时增加品种真实性检测。 在农药方面: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全市交叉检查,以蔬菜水果集中产区、省际交界区域、区交界以及问题突出区域作为重点。二是深入开展联防联控。加强京津冀合作,落实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违法产品“一地查处三地下架”制度。三是严控高毒农药。完善高毒农药经营使用全程可追溯体系,强化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溯源管理。 在肥料方面: 一是强化监管重点。对涉及面广、用量大的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尿素、磷酸二铵、硫酸钾、水溶肥料等作为重点检查品种;对有违法行为记录的生产和经销单位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对肥料使用量大的设施农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业示范园区等作为重点检查区域。重点整治产品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包装标识含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产品质量抽查。2017年全市肥料市场抽检样品不低于200个,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85%以上,经销单位检查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在检疫方面: 加强京津冀跨区联合执法,严打违规调运行为。以玉米、小麦、棉花、水稻、蔬菜等作物种子为主,以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国外引种检疫,本地繁育种苗产地检疫,外地调入种苗检疫,以及伪造、涂改检疫证件等违法行为。 (三)突出抓好重点案件。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发现案件做到第一时间开展线索排查、梳理,做到“报必接,接必查,查必严”。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及时严厉查处,对案值大、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联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并及时曝光。 三、搞好服务,加强指导 (一)加强质量抽检。结合春季、夏季、秋冬季农时需要,对生产和销售量较大的农资品种开展质量抽查,指导农业生产。依法追缴、没收不合格农资产品,杜绝假劣农资产品流入社会,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危害。 (三)加强宣传指导。充分利用现代新闻媒体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活动,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提高识假辨假能力,掌握科学使用知识,依法推介优质放心农资产品和主推技术。 四、其他要求 (一)市所属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好自身优势,在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生产阶段,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 (二)现已进入春耕生产,各区种植业中心、市所属各相关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深入、认真、全面地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保证春耕生产安全。 (三)市所属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区管理机构的协调,认真做好农资打假情况统计工作,及时反映全市种植业系统农资打假工作成效。 联系人:车晓勇 联系电话:28450569 电子地址: [email protected] 2017年3月6日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8.03.2017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