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爱卫办关于2017年加强病媒生物孳生地(蚊蝇)管理的通知
各区爱卫办:
为了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掌握病媒生物(蚊蝇)孳生场所,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区打下坚实基础。按照2017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病媒生物(蚊蝇)孳生地调查工作,加强对各类孳生地治理和管理。
一、认真组织开展好孳生地调查摸底
(一)调查时间
4月1日-5月31日
(二)调查类型
1.蚊虫
河流、湖泊、沟渠、景观水体、可能造成积水的容器、废旧轮胎、污水井、绿化带。
2.蝇类
垃圾箱(桶)、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置场、公共厕所等。
3.其他
可能造成蚊、蝇孳生的场所。
(三)调查汇总
区爱卫办在辖区范围内,以街道、乡镇为第一层次,以公共环境和单位为第二层次按照蚊蝇进行分类和汇总,书写调查报告,填报各类报表。6月16日前将调查报告和各类汇总表上报市爱卫办。
二、强化治理,加强孳生地管理
(一)各区爱卫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做到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病媒生物(蚊蝇)孳生地调查工作,确保按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各区爱卫办要明确各类孳生地治理责任单位,明确治理时限,加强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工作记录。
(三)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制定相应的孳生地管理制度、治理及处置计划、相应的技术方案,设置专兼职人员加强管辖范围内各类孳生地治理,强化日常巡视和环境清整,并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四)区爱卫办和相关单位要每年对孳生地管理治理的计划及落实情况做好总结,总结工作经验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下一年度工作中得到改善。
(五)病媒生物(蚊蝇)孳生地调查和管理工作,将作为爱国卫生工作考评内容每年进行考评。
附件:1. 蚊、蝇孳生地治理方法
2.病媒生物(蚊虫)孳生地汇总表
3.病媒生物(蚊虫)孳生地调查表
4.病媒生物(蚊虫)孳生地检查表
5.病媒生物(蝇类)孳生地汇总表
6.病媒生物(蝇类)孳生地调查表
7.病媒生物(蝇类)孳生地检查表
8.病媒生物孳生地处理记录表
2017年3月17日
(联系人:市爱卫办爱卫处 隋琛琛;
联系电话:233375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