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通告

16.07.2015  19:58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关于开展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7月16日至10月15日,我市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
  201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含在国家工商总局登记且注册地为天津市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系统-天津市专版”(www.lhnb.gov.cn)(以下简称天津市联合年报系统)填报投资经营信息。主要内容为201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信息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
  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在联合年报结束后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公示平台”(http://gongshi.lhnb.gov.cn/)向社会公示。
  我市联合年报相关信息以及各部门具体要求详见“天津市联合年报系统”和各部门门户网站中的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须知,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天津外资指引”查询。
  


            2015年7月15日
来源:( 天津商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