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天津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项目补助资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19.10.2015 11:32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公示期自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对上述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商务委反映。
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58665682;传真:58665839
附件:2015年天津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项目补助资金情况表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19日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19.10.2015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