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天津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项目补助资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19.10.2015  11:32
  根据《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天津市内贸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商务内贸综〔2015〕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42号)、《商务部关于促进商贸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流通函〔2014〕79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经贸〔2014〕2933号)要求,2015年10月15日市商务委、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拟支持齐心冷库等4个商贸物流业项目进行了评审认定。经专家评审,专家组认定4个商贸物流类项目符合项目评审认定的要求,专家组建议予以认定并核定了符合文件规定的投资额。现将认定项目和拟支持金额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自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对上述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商务委反映。
  联系人:高峰;联系电话:58665682;传真:58665839
   附件:2015年天津市促进商贸物流业项目补助资金情况表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