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15年天津市计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局,质监稽查总队,各法定 计量 检定 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天津市计量 工作 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5年天津市计量工作要点
按照市委市政府、国家质检总局工作部署,2015年全市计量工作要紧贴全市经济社会 发展 重点任务,发挥机构改革新优势,以保障全市量值准确可靠为核心、以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为主线,坚持依法履职、分类监管、问题导向、统筹发展,努力在全面夯实计量工作效能,深化重点领域计量监管,探索增强服务发展协调融合,打造计量技术服务制高点, 加强 计量通俗化宣传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提升计量工作的规范性、系统性、协调性、融合性,促进全市计量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立足全市整体计量工作战略发展,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结合不断深化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新形势、新要求,修改完善并积极推动出台我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市计量工作发展。制定2015年贯彻《计量发展规划》的工作计划,落实责任,推动阶段性目标、任务实现。
二、紧贴重点战略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落实京津冀质量框架协议,加强区域计量协同发展。建立三地协同发展计量工作机制,实现地方计量资源共享、互认等合作;重点协调规范治超领域计量管理,加强高速路动态汽车衡的计量检定统一、计量比对及协同监管,促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建设。
(三)积极发挥计量作用,支持天津自贸区建设。加强自贸区内单位的内部强检授权工作;改革对企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制度,探索取消政府事前核查环节,实行企业自我声明。
(四)围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我市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加大计量服务保障力度。会同市有关部门加紧落实新版《压缩天然气加气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实施工作,尽快取得突破;制定发布《液化天然气加气机》地方检定规程,合理布局、加快计量检定能力建设;加强《汽车充电桩交流电能表》地方检定规程的实施与建标;配合市政府出租车更新工作,做好出租车计价器检定服务。
三、强化法制计量,深化重点领域监管,促民生保安全
(五)扎实做好燃油加油机计量封印和强制检定合格标志的更换工作,加强工作督查;落实出租车计价器计量封印更换工作,防控计量作弊风险。
(六)增强工作协调,联合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我市医疗机构的计量管理,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机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努力提高受检率和合格率。
(七)深化打击缺斤短两,继续开展国家和市两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拓展对农资领域商品的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查,提高抽查工作的靶向性;严格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对不合格企业依法处理,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市场主体信用平台系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与规制作用。
(八)坚持日常监管、节令检查及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强化安全用计量器具管理,严格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生产条件考核;进一步加强气体充装、石油、化工等重点领域安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其按要求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加大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加强对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医用计量器具強检建档工作,完善強检计量器具建档管理制度,促进強检率逐年提升;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推动计量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年内力争完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的总体框架设计和加油机、加气机、出租车计价器等强检器具模块的系统搭建。
四、试点带动推进能源计量工作,服务节能减排
(十)组织完成我市万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通过审查实例分析、重点行业研讨、重点企业诊断等加强推进。联合工信委推动开展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活动,体现能源计量工作对节约能源资源的基础作用。
(十一)联合有关部门,选择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行业领域组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性审查、能效计量比对,研究关口计量器具能耗数据在线采集等,以试点带动逐步规范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升级、能源计量数据管理,促进能耗即时控制,推动行业管理部门节能监管和单位节能改造提升。
(十二)有针对性组织开展节能产品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提高对能效虚标行为的精确打击力度。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对重点产品组织开展包装计量监督检查,治理商品过度包装行为。
五、探索计量监管有效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抓制造源头,提升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水平。健全对计量器具制造企业证后监管措施,对纳入国家重点管理目录及我市生产聚集的计量器具尝试开展计量器具制造环节风险监测,加强风险分析与预警规范,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
(十四)掌握市、区县两级计量许可底数,完善基本信息电子数据库,及时更新归集。进一步梳理监管工作情况,适应“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为逐步建立信用分类监管奠定基础。加强对计量信息资源目录建立,注重数据分析利用,增强对监管决策的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