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部署要求,现将我市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高、中级评委会职称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从事核物理、激光、软科学、科技信息、专利代理等专业工作人员。
二、评审标准
以上各专业评审标准分别见《天津市工程技术核物理技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1)、《天津市工程技术激光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2)、《天津市工程技术科技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3)、《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软科学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4)、《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专利代理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附件5)。上述各专业2016年不再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参考因素。
三、材料接收时间
2016年9月5日至9月9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市科委干部人事处 联系人:王光强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14号711室
联系电话:83607263,18002096721
五、其他
请下载相关表格材料(附件6)后,严格按照《市科委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说明》(附件7)有关说明和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按时报送。
附件:
1.天津市工程技术核物理技术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2.天津市工程技术激光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3.天津市工程技术科技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4.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软科学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5.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专利代理专业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6.相关表格材料
7.市科委工程技术新学科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说明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