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资委印发《2016年市管企业法治工作安排意见》
24.06.2016 01:26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为指导市管企业做好2016年法治工作,日前,天津市国资委印发了2016年市管企业法治工作安排意见。
《意见》制定了2016年市管企业法治工作总体目标,即“按照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要求,围绕国资国企改革的中心任务,以健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以提升企业法律管理能力水平为手段,进一步深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法律事务管控模式,加大企业法律顾问的培养力度,力争实现市管企业及部分重要子企业全面设立总法律顾问,市管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达到100%。”
《意见》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即,(一)加强企业法治工作规划督导。一是出台法治国企建设指导意见。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三是加强工作交流学习。四是做好督促检查和考核表彰工作。(二)进一步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一是全面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二是落实总法律顾问定位和职责。三是探索建立总法律顾问述职制度。(三)进一步提升法律管理能力水平。一是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二是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体系。三是提高法律事务管理能力。四是探索开展合规管理和法律监督。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4.06.2016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