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开展2016年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助推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按照市科委工作部署,我处将组织开展2016年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推荐及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市科委拟于2016年4月下旬,组织相关专家组开展2016年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现场认定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和认定的条件、标准及程序依据《天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津科创[2013]168号)执行。
三、相关认定程序和要求
1.申报中心将天津市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申请表(电子版),于4月15日前报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已报送申请表的中心不再重复报送)。
2.申报中心将天津市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于4月21日前报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3.市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中心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申报中心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制作答辩PPT(20分钟)。
四、联系方式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王洪霞 27988166
市科委创新体系处: 郄燕 58326706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阳光100北园4-4-101(底商) 邮 编:3001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天津市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申请表
2.申请认定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报告
3.需提供的附件材料明细
市科委创新体系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