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开展2016年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13.04.2016  11:19

各区县科委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助推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按照市科委工作部署,我处将组织开展2016年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推荐及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市科委拟于2016年4月下旬,组织相关专家组开展2016年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现场认定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和认定的条件、标准及程序依据《天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津科创[2013]168号)执行。

  三、相关认定程序和要求

  1.申报中心将天津市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申请表(电子版),于4月15日前报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已报送申请表的中心不再重复报送)。

  2.申报中心将天津市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于4月21日前报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3.市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中心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申报中心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制作答辩PPT(20分钟)。

  四、联系方式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王洪霞      27988166

  市科委创新体系处:      郄燕        58326706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阳光100北园4-4-101(底商)                          邮 编:3001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天津市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申请表

            2.申请认定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报告

            3.需提供的附件材料明细

    

  市科委创新体系处

  2016年4月12日

  • 附件1.doc
  • 附件2.doc
  •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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