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开展2015年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15.05.2015  10:15

区县科委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科技小巨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津政发〔2012〕21号),加强我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助力创新创业,按照市科委全年工作部署,我处将组织开展2015年第一批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推荐及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市科委拟于2015年5月,组织相关专家组进行2015年第一批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现场认定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时间:截止2015年5月 22日。

  三、申报和认定的条件、标准及程序依据《天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津科创〔2013〕168号)执行。

  四、有关认定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中心将有关天津市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申请表、申报材料一式3份(具体要求见附件),由申报中心所在区县科委推荐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天津市南开区阳光100北园4-1-101(底商)邮编:300100)。材料电子版报送:[email protected]

  (二)组织专家对申报中心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申报中心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制作答辩PPT(20分钟)。

  (四)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在天津市科委门户网站、天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网站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市科委创新体系处:阚金玲  电话:58832867

  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王洪霞  电话:27988166

  

  附件:1.天津市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申请表

            2.天津市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申报材料

            3.申请认定市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需提供的附件材料明细

    

  市科委创新体系处 

  2015年5月13日

  

  

  

  

  • 附件1.doc
  • 附件2.doc
  •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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