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完成2016年度中央大气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上报工作

25.11.2016  11:06

 

 

按照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津环保财〔2016〕134号),武清区环保局积极开展大气防治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完成以奖促治类、以奖代补类、餐饮油烟治理、“三小”燃煤锅炉治理等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工作。同时配合市环保局,组织了项目现场审核、专家评审和材料补充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