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间的通知
03.01.2018 07:36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为做好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准备工作,市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将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软件进行升级,升级工作预计2018年2月底前完成。请广大纳税人于2018年3月1日起进行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如存在注销、迁移等特殊情况需要在2018年3月1日前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的,可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请纳税人按时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2月29日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03.01.2018 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