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委积极做好2016年度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6〕18号)要求,推进企业建立质量诚信自律机制,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按照质检总局要求,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近日,市场监管委专门印发通知,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继续推动企业做好质量信用报告的发布。2016年,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动员、引导本辖区企业参照《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编写指南》编写并主动向社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勇于树立企业形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个区县局动员2-3家企业参加,鼓励、引导企业自主发布信用报告。同时,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要充分发挥行业指导和服务作用,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和行业骨干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的标杆示范作用,推动行业企业加强质量诚信自律机制建设。
二是加强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的推广和应用。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结合正在全国推广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工作,将标准自我声明与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紧密结合,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的自我披露。积极探索把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纳入企业质量诚信考评体系,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探索在行政审批、年度审查、政府质量奖励、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中,使用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对守信企业予以优待。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在行业管理中使用《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将质量诚信纳入行业规范,加强对会员企业的监督管理,支持诚信守法企业发展壮大。
三是加强企业质量诚信工作的宣传和引导。要加大对优秀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的宣传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扩大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对企业、社会的影响。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要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搭建展示平台,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重质量、讲诚信的企业,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通过公开企业质量信用报告,鼓励企业展示自我,树立形象,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质量水平。
四是做好典型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的报送。各区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将本辖区推荐的典型报告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委相关业务处,经审定后报质检总局,经总局评审认定的典型报告,将在质检总局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展示,并通过组织发布会、研讨会等形式,推广典型报告,扩大企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