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2017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有关安排,我局于2017年2月28日至3月3日在天津市税务干部学校组织完成了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已将考生面试成绩发布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请考生登录查询。根据录用计划,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了体检入围考生名单(见附件1)和各职位入围体检分数线(见附件2)。为做好体检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体检工作布置会
集合地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路线图见附件3)。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分组安排 | 参会时间 |
参加2月28日、3月1日面试并入围体检名单的考生 | 2017年3月9日上午10:30 |
参加3月2日、3月3日面试并入围体检名单的考生 | 2017年3月9日下午14:30 |
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4.资格审查时资料提交不齐全的考生,将资料补交齐全。
二、体检时间: 2017年3月10日。
体检具体事项在会上布置。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体检为一次性体检,无特殊情况不进行复检。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3.考生要配合体检医师认真做好所有项目的检查,不得漏检。体检中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隐瞒病史,甚至冒名顶替进行体检。一经发现上述违规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考生的录用资格。
4.对体检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5.考生体检期间食宿自理。
附件:1. 体检入围考生名单
3. 路线图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