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农业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7.2016 20:05
本文来源: 农业厅
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6〕100号)和《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委会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津人专职〔2016〕1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天津市农业技术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人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技术系列高、中级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110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天津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 2、申报单位要按照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的限额内申报。 3、2016年职称评审对计算机、英语职称考试成绩不做要求。 4、职认称定与评审工作同时办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高级农艺师资格材料明细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A4纸复印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1式25份,A3纸复印 以下3~12项需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编制目录上报。 3、《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近五年(原件、复印件) 4、《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聘任证书或聘约(原件、复印件) 8、个人业绩总结,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9、破格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要提供破格申报的报告一份和相关证明等材料 10、获奖情况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获奖证书为二级证书的,同时提供申报人参与成果的佐证材料,要有公章。 11、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情况,发表刊物封皮、目录、原文(原件、复印件);或参与编写的技术报告、实验报告及立项报告等(原件、复印件) 12、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和区县局院人事职称部门公章。 (二)申报农艺师资格材料明细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式2份,A4纸复印。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1式15份,A3纸复印。 以下3~11项需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编制目录上报。 3、《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近四年(原件、复印件) 4、《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聘任证书或聘约(原件、复印件) 8、个人业绩总结(原件),1份 9、破格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要提供破格申报的报告一份和相关证明等材料 10、获奖情况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11、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情况,发表刊物封皮、目录、原文(原件、复印件);或参与编写的技术报告、实验报告及立项报告等(原件、复印件) (三)申报助理农艺师、技术员资格材料明细 1、《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1式2份 2、《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简表》,1式15份,A4纸复印 3、《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登记表》,1式1份 以下4~9项复印件需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并编制目录上报。 4、本人申请(原件),1份 5、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1份 6、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8、获奖情况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9、发表论文情况,发表刊物封皮、目录、原文(原件、复印件),1份;或参与编写的技术报告、实验报告及立项报告等(原件、复印件),1份。 (四)申报单位需提供本单位农业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一览表,报评人员名册、推荐小组名单和参评人员公示情况。 三、其它相关要求 1、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局属各单位于2016年8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农业局科教处218室。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然 辛勍 联系电话:28450526 2016年7月22日
附件一. 职称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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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2016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