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入围招标工作已顺利完成。为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行为,保证2012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
(一)协议供货项目
1.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包括日常办公和教学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包括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票据打印机、信息安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设备(包括投影仪、投影幕、电子白板)、扫描仪、速印机。
2.办公消耗用品:复印纸、打印纸、硒鼓、墨盒、墨粉。
3.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磁盘阵列、防火墙、KVM设备、UPS。
4.正版软件:操作系统软件、杀毒软件、通用办公软件。
5.电器设备:空调(包括分体壁挂式空调、分体柜式空调、机房空调)、电视机、电热水器、照相摄像器材。
6.部分通用医疗设备:普通X线摄影机、移动X线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便携式)、灰阶超声诊断仪、心电图机、血液分析仪、多参数监护仪、除颤监护仪、生化分析仪,培养箱、生物显微镜、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超低温冰箱、离心机、分光光度计、PCR仪。
7.消防设备:灭火器。
8.小轿车(1.8排量及18万元以下)。
(二)定点采购项目
1.家具:木制综合类、钢制综合类、医用家具类。
2.公务制服。
3.馆藏图书。
4.印刷。
5.小规模室内装饰装修。
6.节水产品:便器、水嘴。
7.节能照明产品: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管型荧光灯镇流器、LED灯(日光灯、面板灯、投光灯、路灯)。
8.环保建材产品:水性涂料、防水材料、防水卷材、人造木制板材。
9.车辆维修。
10.机票代理:国际机票代理、国内机票代理。
市财政部门已就上述项目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通过政府采购相关程序确定了中标或入围供应商。产品名录以及供应商相关信息等内容已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重要通知栏目”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tjgpc.gov.cn)“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平台”中公布。2012年度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中标或入围供应商资格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机动车辆保险等采购项目执行程序将由市财政部门另行发文规定。
二、采购额度
(一)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项目。
(二)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室内装饰装修项目。
(三)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服务类项目。
三、采购方法
(一)自主采购
车辆维修、机票代理、节水产品、节能照明产品、环保建材产品、灭火器项目以及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室内装饰装修和5万元以下的其他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均实行自主采购。具体包括定点自主采购和完全自主采购两种模式。
1.定点自主采购
车辆维修、机票代理实行定点自主采购。采购人在中标或入围供应商名单中,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自主选择供应商实施采购。其中,车辆维修项目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维修厂商并签订维修协议后,采购人需在15日内将维修协议副本送采购中心备案(协议文本及附件可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园地”栏目下载)。
2.完全自主采购
节水产品、节能照明产品、环保建材产品、灭火器项目以及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室内装饰装修和5万元以下的其他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实行完全自主采购。采购人在中标或入围供应商名单中,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自行选择供应商实施采购,并在采购中心“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平台-完全自主采购”栏目中与供应商签订电子合同。
(二)网上竞价采购
自主采购项目以外的所有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均实行网上竞价采购,包括单品牌竞价、多品牌竞价和多家定点供应商竞价采购。
1.单品牌竞价采购
正版软件和小轿车项目实行单品牌竞价采购。采购人在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平台选择所需产品品牌,委托采购中心网上竞价采购,能够提供采购人所需产品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竞价,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为有效竞价。
2.多品牌竞价采购
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消耗用品、网络设备、电器设备和部分通用医疗设备项目实行多品牌竞价采购。采购人在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委托并提交技术需求,由采购中心发布信息并实施采购。多品牌竞价采购以公示的技术需求为竞价标准,所有满足技术需求的产品均可参加竞价。一家供应商只能就一个代理品牌参与竞价,三个以上不同品牌参与网上竞价为有效竞价。
3.多家定点供应商竞价采购
家具、公务制服、馆藏图书、印刷和小规模室内装修项目实行多家定点供应商竞价采购。其中,家具项目已按供应商规模和技术水平划分为A、B、C三档,采购人应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综合考察定点供应商能力及售后服务情况,在同档次内选择不少于5家满足项目需求的供应商,在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平台实施竞价采购,并要求供应商参与竞价时,以附件方式上传具体生产用料清单。5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价时方为有效竞价。
除家具外的其他项目,采购人应在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平台上委托并提交项目需求,所有满足项目需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竞价,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价时方为有效竞价。其中,小规模室内装修项目由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或由造价咨询部门出具工程量单,委托采购中心在协议供货平台上发布信息,并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在踏勘现场两个工作日后,方可网上竞价。
四、竞价周期
竞价周期是指供应商网上报价时限,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的信息公告及网上竞价应在法定工作日时间内进行。
除自主采购项目外,预算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竞价周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小时。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中心应延长不少于一个竞价周期,仍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以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中按项目竞价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预算在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竞价周期不得少于16个工作小时。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中心应延长不少于一个竞价周期,延长竞价周期后,参与报价供应商有两家的,采购人可以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中按项目竞价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只有一家的,采购人应另行选择其他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上述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
五、有关要求
(一)区县级预算单位应当共享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结果,但是如市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结果不能满足区县特别要求的,经报市财政部门同意,也可由区县财政部门另行组织实施。
(二)除车辆维修和机票代理项目外,其他所有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在天津市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上按月编报政府采购计划。
(三)采购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委托内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撤销或变更的,应获得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的管理,鼓励一级预算单位、区县财政部门集中委托,打包采购,最大限度的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严禁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市财政部门将根据各单位采购规模和人员情况,将预算单位分为A类和B类。所有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A类单位同类产品每月可以采购四次,B类单位同类产品每月可以采购二次。
(五)采购人完成采购后,应在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平台及时确认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并妥善保存相关的采购文件。
(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中涉及进口产品的,应按我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内的项目,采购人也可以选择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协议或定点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人特殊需求的,采购人可向财政部门申请自行采购。
(八)本通知所涉及数额标准中“以下”均不包括所列数额,且为预算金额。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