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残联2015-2016年度 残疾人事业应用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23.11.2015  21:11

  为提高市残联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研究解决好我市残疾人事业实践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按照党组理事会意见,现就市残联2015-2016年度残疾人事业实践研究课题申报事项进行公告。

  一、委托单位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申报课题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二)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的能力,对所选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相关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研究一般应由专家学者和具有研究能力的残疾人工作者共同组成课题组,根据需要可吸收其他学科和部门人员参加,课题组成员须具有本课题相应的研究能力。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承诺积极支持,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五)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个课题。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残联课题:

  1.正在承担的市残联课题未通过结项评审或者上一年度承接的本会课题尚未完成的;

  2.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中央部委、中国残联及天津市社科基金研究项目等同一研究内容课题的;

  3.有抄袭、剽窃或者以其他课题成果(包括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充抵课题成果等学风不端行为的。

  三、课题研究方向

  1.“十三五”时期我市残疾人工作形势和事业发展研究

  2.对我市低保、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托底保障制度研究

  3.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福利制度研究

  4.围绕承办2019年全国残运会、特奥会全面提升我市助残环境的研究与建议

  5.促进我市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路径的探索和研究

  6.我市开展孤独症儿童少年融合教育工作研究

  7.促进我市残疾人慈善事业发展研究

  8.残保金征缴问题研究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有意参加申报课题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从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网址:http://www.tjdpf.org.cn)下载《天津市残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了解课题研究的具体情况。

  2.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研究基础和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课题申请书》,于2015年9月5日(截止日期)前将《课题申请书》及个人或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交市残联办公室。

  3.市残联对递交的《课题申请书》、资质证明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受委托人。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66号,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081

  联系人:康妍

  电话: 23935598,传真:23927763

  附件: 1.天津市残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课题申请书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