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2015年度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无事故
在东丽区安委办组织下,通过各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协同配合,圆满完成了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监管工作,全区烟花爆竹销售安全无事故。
一是提前召开各烟花爆竹经销户会议,传达《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12号令颁布后,东丽区安监局及时召开各烟花爆竹经销户会议,结合东丽区往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情况,依据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各烟花爆竹经销户,对照市政府12号令的要求,重新选择经销地址、重新考虑是否继续经营。
二是制定《东丽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施方案》。规定东丽区2015年度烟花爆竹布局原则是“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只减不增”。同时制定了区安全监管局、公安东丽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12个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
三是将烟花爆竹初审权下放到各街道办事处,调动各街道办事处积极性,使烟花爆竹经销点布局更加符合各街道统一规划,并详细规定各经销点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四是组织区有关执法部门对各经销点布局联会审核。烟花爆竹经销户申报经销点后,各街道办事处初审、区安监局审核合格后,区安委办又组织区安全监管局、公安东丽分局、交管东丽支队和区执法局联合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销点位进行联合会审,对于个别点位进行了适当调整,使烟花爆竹经销点布局更加合理。
五是区安委办组织烟花爆竹联合检查。在各部门依据职责,对烟花爆竹进行安全监管的基础上,区安委办组织区安监局、公安东丽分局、消防东丽支队、区执法局及烟花爆竹经销点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全部46家经销点进行安全检查,纠正了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全区烟花爆竹经销合法、合规。
目前区安全监管局正在组织各烟花爆竹经销户,将剩余烟花爆竹回存到有关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