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制定2016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31.03.2016  18:16

    依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为深入推进市旅游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保障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市旅游局制定了2016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这是自去年市旅游局执法监督处成立以来,贯彻落实市政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启动局内部层级监督机制、防止和纠正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障监督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一项工作举措。

    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执法监督处负责,规划处、质管处共同参与,监督范围包括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行政处罚工作等。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旅游行政管理工作实际,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式设定为常规性监督工作和专项监督工作,利用执法监督平台对执法监督平台基础信息完善更新维护工作、执法信息实时上传情况、已上传的执法信息所反映的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指导行政执法活动。同时,还将定期就具体监督内容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目前,各相关处室及单位认真研究组织实施,努力争取本年度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