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5年录用公务员报到的通知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要求,现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15年录用公务员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5年8月5日(周三)上午8:30
二、报到地点:天津市财经学校。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23号(后附路线图、乘车方式)。
三、有关要求
1. 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报到证。
2. 见本通知后,于2015年7月28日前将《报到确认书》(附件1)发送邮件至tjgsgwy@163.com,以确认报到事项。邮件名称统一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报考单位名称),例如:0601001001张三(天津市和平区国家税务局)。
3. 录用人员档案必须转至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邮政编码:300010,联系电话:24465673。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应届毕业生考生应尽快携学校盖章后的三方协议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签订三方协议。档案转档如需开具《调档函》或《接收函》,请在报到确认书中明确发往学校(院、系)的名称、收件人姓名、详细地址、邮编。
2. 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向存档部门询问档案转档需要何种手续,如需开具调档函或接收函,请在报到确认书中明确存档单位的名称、详细地址、邮编。
3. 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的,请按照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事项(见附件2)有关要求办理。
附件: 1. 报到确认书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