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
29.06.2015 18:27
本文来源: 粮食局
津粮办〔2015〕11号 局所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3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实际,市粮食局研究制定了《2015年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6月19日 2015 年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要点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36号)精神和我局实际,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要点是: 一、继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推进局重点工作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需要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局机关各处室要及时主动公开各类重要政务信息,包括“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局行政权力清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收费项目、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等内容。 此外,对于局机关日常形成了各类政府规范性文件,局公开办要与产生处室积极沟通,在符合主动公开范围内,加大公开力度,强化过程公开,便于推进局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做好主动公开日常性工作 局公开办继续认真落实《天津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天津市粮食局发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6个相关制度和规定,进一步严格我局三类公开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局门户网站公开)的保密审查程序落实,做到随产生随上网随邮寄、旬核对、年汇总,保证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我局纸质政府信息;至少每日2次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前后台、接收信函传真,并按照时限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予以答复。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局公开办按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每季反馈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情况,年终反馈全年我局产生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情况。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局公开办继续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流程环节,依法依规满足特殊信息依申请公开需求。每天上下午两次分别查看电子信箱信件及登陆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查看群众反映需公开的政策信息。对于经局保密联审程序审核认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详细说明理由;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局公开办加强会商协调,及时妥善办理。 三、及时做好其他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局公开办按时编制发布2014年度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经市公开办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格式和时间要求及时上网发布。 天津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印发
本文来源: 粮食局
29.06.2015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