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7.03.2016  19:3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公开办)按照国务院、市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从认真落实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入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日常性管理工作,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和《规定》的贯彻落实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坚持做好保密联审。 条例》、《规定》施行以来,局公开办认真落实《天津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规定,进一步严格了我局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程序,做到了公开信息在制作、会商、审核、发布过程中坚持把好“五关”,即:局办公室把好核稿关、局公开办把好初审关、职能处室把好业务关、局保密办把好密审关、局领导把好审签关,实现了“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保证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我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不发生失泄密问题。2015年,局公开办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我局各类公开信息提出保密审查意见184件,办结184件。

二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网上值班。 按照《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工作制度》:“至少每日2次登录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后台、接收信函传真,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答复”规定和我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值班工作的相关要求,局公开办专职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随时做好接听我局向社会公开的电话以及记录的准备,以利及时处理、回复公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做好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工作,并不定期督促兼职工作人员做好网上值班工作。局公开办兼职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至少上、下午各1次登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前、后台和公众邮箱,受理网上申请,接收电子邮件。同时做好市信息查询系统和局门户网站的运维与管理工作,及时发布、更新、维护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查询系统和门户网站的正常运转,并做好值班记录。截止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数量为234564人次。

三是及时做好公开信息反馈。 为及时向3个市级查阅服务中心提供我局主动公开的纸质政府信息,保证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和纸质公开政府信息的准确一致,随时掌握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变动情况,局公开办按照主动公开纸质政府信息反馈制度要求,做到了随产生随上网随邮寄、每旬核对、年度汇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了准确、完整公开我局纸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局公开办共向3个市级查阅服务中心提供我局旬公开政府信息汇总目录21份,确保了我局网上公开、纸质公开政府信息的准确一致。

四是认真编制年度工作报告。 按照市公开办要求,我局认真总结回顾了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客观分析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状,查找了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措施,并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及时上网发布了《天津市粮食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文字精炼、公开及时。

五是以落实《天津市粮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目》推动主动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市公开办要求,局公开办严格按照《细目》规定的4大类22项条目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全年共公开涉及《细目》规定的4大类18项共51条政府信息,有力地推动了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做好日常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2015年,市粮食局共制发各类行政公文186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件,其中:政府规章文件类信息50件、其他公开信息1件,占2%,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已按要求向市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市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及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服务中心同期报送了纸质文件,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上发布了电子版信息。

二是按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5年各区县和市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4年各区县和市级政府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  号)的要求,及时梳理、汇总、编报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2015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相关说明,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按照时间要求在局门户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局公开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年度局公开办共答复申请0件。

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事项。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5年未发生任何收费项目,不存在减免情况发生。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局公开办共收到有关粮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举报投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要继续修改完善《天津市粮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目》内容,细化相关类目条目,依法依规推动我局主动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市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市粮食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维护等工作,保证两个平台正常运转。三是要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工作,及时做好留言、咨询、投诉和网上申请等受理工作,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不存在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八、2015年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4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8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4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www.tjzfxxg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207号,邮政编码:300171,联系电话:2712820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