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外脑”常态化,依法行政无止境—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召开2016年法律顾问座谈会

01.02.2016  18:05

                             

1月21日,天津市和平区政府召开2016年第一次法律顾问座谈会,通报了2015年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听取了法律顾问对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就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联络沟通形成初步意向型意见。

会议中,和平区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总结了过去一年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协议审核、重大项目参与和案件法律论证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对此,法制办领导予以高度认可并指出:去年法律顾问承担的工作量前所未有,为和平区的法治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愿法律顾问与区政府继续同心协力,在法治和平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与会顾问亦发言表示推动社会法治水平是律师所承担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并对政府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应诉能力提出建议。

和平区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随着法律顾问参与到更多行政决策中来,法治政府建设的智力支撑在善用“外脑”中得到更多保障,和平区法治建设必将获得长足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