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2016年消防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天津消防网讯 2016年,云南昆明支队紧跟城市跨越发展步伐,主动融入首善之区建设,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守“两个稳定”底线,深化消防“四项建设”,全面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全市全年共发生火灾813起,亡8人,伤9人,直接财产损失4004.58万元,同比2015年,亡人数下降56%,未发生重大和特大火灾事故,连续10年未发生一次亡10人以上火灾。
履责担当,深化责任落实。着力推进政府、部门、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各级政府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将消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综合考评。省、市领导12次视察消防工作,市委、市政府16次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11次对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有力推动了全市消防工作的发展。开展重点单位自我管理达标活动,深入推进“户籍化”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七加一”措施和消防安全评估工作。2016年,全市保安员消防安全培训率达100%,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85%以上,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知晓率达100%。
固本强基,深化基础防控。市政府批准发布了《昆明市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11个县(区)、6个重点镇、38个普通镇完成了消防专项规划或乡镇规划消防专篇的编制和修订工作。新增市政消火栓1665个,市政供水管网通达的建成区消火栓补建率达到100%。主动服务中石油1300万吨炼化项目、滇池国际会展中心、高铁新南站等36个省市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成立技术服务小组,召开技术交流会20余次,现场指导4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00余条,确保了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获得了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的认可和好评。
重拳治患,深化隐患整治。认真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紧紧围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临时违章建筑、养老院、福利院、学校、连片村寨等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推进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警示和整治工作,确保中央政法委、国务院安委办挂牌警示的6处重大或区域性火灾隐患按时整改销案。2016年,全市消防部队共检查单位4.9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7万余处,临时查封157起,责令三停227家,罚款1199.66万元,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在临违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组建执法队深入一线,强化“两清两断”措施,共拆除清空临违建筑31万平方米,清理违规住人4500余人,清理危化品200余件。
以民为本,深化全民防控。新建13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组建区域联防协作组织191个,213个派出所全部组建了消防警组、人员达1024人,建立微型消防站3352个、人员16000余人,壮大了社会消防力量。全力推进消防知识进军训活动,与市教育局、昆明警备区司令部联合下发《“消防知识进军训”活动工作实施意见》,为全市中小学校1.8万个班级配发《消防安全知识读本》。加大消防教育基地、消防队(站)开放力度,接待参观群众10.8万人次。组织全市2594个重点单位普遍开展了一次逃生疏散演练,推动全市25家电影院139块银幕滚动播放消防公益宣传片,拓展了消防宣传阵地。
善谋攻坚,深化铁军锤炼。针对中石油炼化项目、地铁项目、高铁项目等省市重点工程高标准组建21支省、市级专业救援队;对全市793家重点单位进行了“六熟悉”工作,对501家重点单位开展了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成功处置了万通综合市场“1?30”火灾、小板桥四甲村“10?20”仓库火灾等急难险重灾害事故。争取地方消防经费预算批复2.39亿元,同比增长7.26%。投入1亿多元购买全进口路轨两用消防车、进口底盘消防车等执勤车辆16辆、工程机械车8辆以及各类装备器材13500件(套),落实1000万美元贷款项目经费,用于购置全进口“高、精、尖”车辆装备。
新的一年, 全市消防部队将在总队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面和部队“两个稳定”的目标,以深入推进“四项建设”为载体,以创新社会消防治理为突破,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控,着力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大力提升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履职能力,推动昆明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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