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第一季度区县市政设施考评结果的通知

31.03.2016  11:04

天津市市政公路行业管理办公室文件

津行业办发〔2016〕14号


关于印发2016年第一季度区县市政设施考评结果的通知

滨海新区建交局,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建委,蓟县市容园林委:
      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办于2016年3月14日至25日(公休日除外)对所管理范围的滨海新区(含汉沽、高新区、中心商务区、中新生态城、塘沽、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养管公司)和武清区、宝坻区、蓟县、静海区、宁河区共11个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进行第一季度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现将有关市政设施考评结果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评方式
      由考评小组成员根据内业资料(养护维修和执法管理)和外业检查情况综合进行评定并打分,再经加权平均计算各区县得分,结合主管领导及考评小组成员出勤情况,最终确定各区县分值。本次考评外业检查道路桥梁设施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保证了市政设施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各区县抽取9条宏观道路进行检查,对涉及桥梁设施养管的滨海新区4个被考单位和武清区、蓟县各抽取1座桥梁进行现场检查。具体考评排序结果详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在外业检查中发现区县部分路面存在车行道坑槽、脱皮等问题,个别道路人行道有破损、短缺的情况。在本季度考评外业检查中,考评小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时,现场查看、记录并要求养管单位及时整改,在下季度考评检查中首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相关建议
      1.在此季度市政设施考评排序中名列前茅的被考评单位,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各单位要做到不骄不躁,继续做好市政设施养管的各项工作;在此季度市政设施考评排序中落后的被考评单位,其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重视和关注,帮助其查找、分析原因,向其他区县学习和交流,逐步提高本地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水平。
      2.路名牌作为市政道路附属设施,应由市政道路管理单位或部门管理,各区县应借鉴武清区路名牌养管的模式,向区县政府反映此问题,理顺路名牌附属设施管理职责。
      3.为做好2016年市政设施养管工作,希望各区县市政养护管理单位要根据道路养护施工季节特点,合理安排路面灌缝等施工时间,对路面坑洞、桥梁栏杆缺损等问题,要及时抢修以保证设施安全运行。
      特此通知。

2016年3月30日


 

附件1  2016年第一季度滨海新区市政设施

设施考评排名 设施主管机构 设施养管单位(公司) 分数
1 天津滨海建投集团公司 天津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养管有限公司 96
2 中心商务区建交局 天津滨海新区响螺湾公共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95.3
3 中新生态城城管局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 94.7
4 滨海新区建交局塘沽分局 道路管理所
桥梁管理所
93.7
5 滨海新区建交局汉沽分局 市政工程管理所 92.6
6 高新区管委会城管局 滨海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92.3

附件2  2016年第一季度五区县市政设施考评结果排序表

设施考评排名 设施主管机构 设施养管单位 分数
1 静海县建委 市政工程管理站 92.4
2 蓟县市容园林委
蓟县交通局
市政园林所
交通公路管理所
92.3
3 武清区建委 市政工程管理所 91.8
4 宝坻区建委 市政工程管理所 91.4
5 宁河县建委 市政工程管理中心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