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98号)制度,加快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2015年11月区民政局对全区15户因病因灾导致困难的家庭、29名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12.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救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将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的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使全区困难群体得到党和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