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2017年粮食库存市级复查工作

31.05.2017  20:10

 

按照我市2017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通知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粮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农发行市分行自4月26日开始历时8天,对10家储备粮承储库点进行了市级复查,复查政策性粮食数量35.17万吨,圆满完成了2017年天津市粮食库存检查市级复查工作。所查企业政策性粮食库存账实相符,储存安全,品质良好。 为确保今年我市粮食库存检查市级复查工作有序、合规、高效开展,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 一是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加强地方储备粮在地监管,从不同系统抽调业务素质高,工作作风硬,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依规高效开展复查工作。 二是 转变检查方式,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随机选取复查对象。按存量规模分段随机选取了市级复查的承储库点,并突出成品粮库存检查,同时接受执法监督,确保检查公正公开。 三是 坚持查防结合,结合春季粮油安全检查,延伸检查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储备粮管理,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提高了检查工作的针对性。 四是 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承储企业管理责任,督导企业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检查发现涉及安全储粮、安全生产、质量安全和账务处理等21个问题,检查组及时提出了整改建议,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下一步按照属地监管要求将问题分解到属地粮食部门和主管单位,采取“回头看”的督导方式,确保整改措施落地。 检查期间,市粮食局领导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农发行市分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检查一线进行巡查指导,确保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