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统计局在2015年统计年报会上宣讲统计法律法规

21.01.2016  11:01

                     

近日,天津市东丽区统计局利用召开2015年全区统计年报会时机,面向街道、功能区统计办、机关事业单位、小微企业和区经济综合部门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统计人员知法、学法、懂法、守法意识,提高了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一是通报了2015年全区统计执法工作情况。2015年,对全区46家企业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区统计局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其中:对2家不提供真实统计资料的企业予以警告;对2家聘请、任用未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统计员的企业和1家错填漏报统计数据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期整改。统计行政处罚起到了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维护了《统计法》权威。

二是通报了2015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统计基础工作方面:个别企业未建立统计台账、统计人员未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统计数据质量方面:个别企业统计报表“提供了不真实的统计资料”违法行为、个别企业不能准确把握统计报表制度中指标核算方法等。

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2016年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的要求。首先,每位统计人员要加强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实施暂行办法”条款规定,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不断提高统计能力。其次,认真做好调查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帮助企业建立统计台账,组织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另外,街道、功能区要做好2016年统计报表制度中关于统计核算指标的解答工作,部署企业统计报表工作时要布置清楚,指导到位,使企业统计人员切实掌握统计报表的核算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