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统计局开展2016年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01.03.2017  02:37

                        

            根据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开展2016年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宁河区统计局认真开展此次案卷评查工作,依据《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天津市统计法律文书格式》的要求,对2016年的所有统计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首先,严格按照今年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6年的所有案卷进行案卷评查,根据案卷处理的结果进行分类,对案卷评查根据评分办法的基本标准: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四个方面进行判别,实行一票否决,只要不符合基本标准的任何一条即为不合格案卷。

其次,依据一般标准对所有案卷进行评分,对照一般标准对执法案卷进行逐条打分,对案卷文书进行严格评判,确保文书言辞的严谨性。

最后,根据评查的案卷结果,形成案卷评查工作总结,并对案卷评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召开专门会议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避免在以后的统计执法检查中出现类似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