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2016年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京津塘高速公路2016年维修加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审批,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并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2016年维修加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津塘高速公路西起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途经河北廊坊市,东到天津市塘沽区河北路,全长142公里,于1993年8月全线正式通车,该路横断面布置为:0.75米土路肩+2.5米硬路肩+2×3.75米行车道+0.75米路缘带+3.0米中央分隔带+0.75米路缘带+2×3.75米行车道+2.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路基总宽26米。
近年来,全线局部路段由于其他路线立交上跨、新建收费站及停车港湾等改造,局部路段已加宽为双向6~8车道,其中双向六车道路段主要包括:K29+050~K29+300, K84+200~K84+800,K110+700~K112+100, K116+800~K117+650,K132+700~K135+050;双向八车道路段主要包括:K53+900~K56+800, K68+920~K69+900,K86+950~K87+700, K119+500~K124+650, K125+600~K126+300等。桥梁分上、下行两幅桥梁,沿线共设置12处收费站,由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跨省市统一运营管理。
自道路建成通车以来,显著改善了京津塘地区的道路交通条件,构筑了区域快速交通道路。为加强京、津、冀发展经济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地区经济总体布局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重要的物质条件,对京、津、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京津塘高速公路(天津段)2016年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号 | 桩号范围 | 工程内容 |
TJSG | 天津段K42+000~K138+000 | 标段范围内桥梁的病害维修工程。 |
2.3计划工期
共4个月,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一类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独立累计完成过50公里(含)以上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新建或大中修养护工程,且通过交工验收;同时近3年内至少独立累计完成过2座(含2座)以上大桥的新建或大中修养护工程,且通过交工验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至 2016 年 5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70 号凯旋城 3 号楼 501 室)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2016年5月23日上午9时00分,集中地点: 京津塘高速廊坊收费站广场出京方向(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 ;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5月23日上午11 时30 分,地点: 京津塘高速宜兴埠东区收费站院内会议室 。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6 月 7 日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 9 号
联系人: 侯先生
电话: 010-58021236
代理机构: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70 号凯旋城 3 号楼 4 层 501
联系人: 周佳彬、魏超
电话: 010-51656899-819 、 818
传真: 010-5927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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