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以惩治腐败推动国企产业结构调整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东省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各级国资委纪检监察机构2015年共立案218起。其中,省国资委纪委系统立案184起,是2014年立案总数的3.7倍,是此前10年立案数的总和,收缴违纪金额2000多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亿多元。2015年,广东国资系统反腐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与此同时,去年广东国资监管企业资产实现上升,总额近6万亿元,同比增长18.5%;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470.31亿元,同比增长17.5%。广东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吕业升告诉记者,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有效推动了国企产业结构调整局面的打开,为深化改革、优化国资国企的产业结构作出贡献。
广东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小刚坦言,该省各级国有企业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党的建设弱化虚化,这导致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期处于放任状态;个别党员从业不廉、信仰迷失等问题严重;一些企业在工程建设、对外经营、内部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监督盲区和廉洁风险;工程建设领域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解决这些问题,其中的一柄“利剑”便是巡察工作。目前,广东国企系统已经形成了省委巡视、省国资委和地市国资委巡察、企业内部巡察的立体巡察网络。2015年,省国资纪委共组织开展4轮对10家省属企业的专项巡察。广东省纪委根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共立案35起,问责105人,指导、督促企业完成整改措施270项,新制定、修订制度178项。
目前,该省今年第二轮国企巡察工作启动,两个巡察组已进驻南粤集团所属南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省盐业集团东莞有限公司,之后还将有4至6家企业先后被巡察。这意味着今年广东国企系统的反腐力度还将继续加大。
广东省属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有旧有体制机制掣肘方面的客观因素,但“更多的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包括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依然不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主动性还不够、“两个责任”压力未能层层传递等。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王衍诗要求国有企业要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为此,广东将制定出台《省属企业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评机制。由各级国资国企党组织对企业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监督。此外,广东省纪委将组织开展“小远散”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并结合巡察及纪律审查实践,制定出台特派纪检监察员和特邀监察员指导意见等制度,推进监督力量向基层延伸。
“国资国企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的原则。”王衍诗说,要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推动国资国企健康快速发展。据了解,近年来,广东查处的涉嫌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中,没有一个是因为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而受到追究的。(记者:王景喜 通讯员:罗有远 胡钟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