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上岗延误消防扑救 杭州小区物业人员被拘
天津消防网讯 栓水压不足、物业人员无证上岗、消控室值班人员不足……在一系列问题下,位于杭州彭埠街道的世茂茂悦府5幢1单元1301室的火势错过最佳扑救时间。
1月13日凌晨,家住世茂茂悦府5幢1单元1301室的初中女生将暖桌宝放进被窝,造成卧室起火。接警后,杭州市江干区消防大队七堡中队调集3辆消防车7分钟后到达现场扑救。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一部分消防员直接使用水带连接1301室门口的“墙消”灭火,另一部分消防员将水带连接消防车,沿楼梯蜿蜒铺设,同时疏散附近居民住户。
巨大的水柱喷射而出,消防队员不断向前挺进,但就在“战斗关键时刻”,消防队员发现原本2米的喷射水柱突然变成不足1米,立即联系并要求小区消控室值班人员开启远程加压。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消控室值班人员却操作不了设备,无法开启加压,救援人员只能退到入户门口连接分水器再进行灭火,因此浪费了5到6分钟的黄金救援时间,造成1301室小卧室面目全非,所有硬装软装家具全部烧毁。
后经现场勘验以及对消控室值班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导致火势变大的原因是:当晚消控室只有一人值班且没有上岗证结业证,无法正确操作消控设备,因消火栓无水压无法正常灭火,被迫采用向13楼垂直铺设水袋方式灭火,导致延误了最佳扑救时间,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火势也没有再度蔓延。
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应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值班操作人员应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据江干区消防大队执法人员介绍,消控室是小区消防的中枢与大脑,人防不能代替机防,尤其是在夜深人静时,如果失去机防,人们在熟睡过程中,很难及时给出反应。
我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
2月19日下午,彭埠派出所对指派无证人员去消控室值班的主管钱某予以行政拘留12天。有关人士说,消控室值班无证上岗是一个普遍现象,此次行政拘留是江干区首例,也是对物业行业管理漏洞的一个警示。
责任编辑: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