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开展冬季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百日行动”
为保障我市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按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2015年10月,市清新空气指挥部印发实施《今冬明春机动车超标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市区两级环保、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启动 “百日行动”,严厉查处各类机动车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此次“百日行动”重点包括:一是严格开展机动车上路遥测执法和机动车停放地抽检,尤其是加大重型柴油运输车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机动车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二是严格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印发实施《天津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工作方案》,重点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挖掘机、推土机等开展排查、登记,对超标排放机械使用单位进行严厉处罚。超标排放信息通报建设主管部门,由其禁止进场施工。三是严格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执法检查,严查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四是严格开展新车环保达标核查。严格实施国五机动车排放标准,把牢准入关,各级环保、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以柴油车为重点的新车环保达标核查。
10月份,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25人次,9辆遥感监测车全部上路,通过遥感监测、人工拦检等方式共检查机动车5.8万辆,集中排查了40余条公交线、9家长途客运站,共查处并限期整改超标车辆195辆,同时公开曝光违法信息。抽查80家施工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128辆,对涉及超标排放的1家企业正在进行处罚。检查加油站130家次,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3家加油站依法处罚并责令整改。对120余家销售单位的4000余辆新售机动车进行了抽查。
下一步,为推进“百日行动”深入开展,我市将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路段的执法频次和力度。同时监督用车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各区县以公交、环卫、邮政、混凝土运输、物流、长途客运、企业班车以及运输企业为重点,持续开展辖区大中型企业车辆入户排查,要求企业建立定期自查制度并签订承诺书。企业车辆排放超标除依法严厉处罚外,情节严重的还要对使用企业进行通报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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