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 职工健康权 把好“入口”关

26.06.2016  21:15
记者    王洪宇       
   
发表于《天津工人报》2016-6-23。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建委获悉,当前本市正在进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维护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建筑业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本次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是根据本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要求进行的,从5月中旬开始,将持续到10月底。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设置食堂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内容包括,建筑工地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食堂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食堂的卫生环境应良好,且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   

检查中,本市各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将严厉查处各类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或检查中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