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我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

07.07.2016  14:35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我市物流业发展,加快推动物流标准化试点,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906万元,支持我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

自2015年7月我市被列为全国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以来,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加强组织推动,组成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小组,建立会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强化绩效评价。成立了天津市物流标准化服务联盟,确定50家工作基础好、参与积极性高的企业(单位)作为“天津市商贸物流标准化联盟重点推进单位”,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果,为全国物流标准化工作和物流服务质量评估提供引领和示范。同时,严格按照标准筛选试点项目,积极培育龙头企业。经项目评审、验收及社会公示,在申报的43个项目中确定符合要求的试点项目35个,安排专项资金7906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目前,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了租赁服务企业、大型商贸连锁企业、快消品生产企业、托盘生产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五类主体分类探索标准化的工作局面,探索了五种可推广、可复制的创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