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强化推进制度建设 保障执法监督高效运行

13.04.2016  12:45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主动履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适应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变化,根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津南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等规定,天津市津南区法制办结合近年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际情况,于3月22日印发了《关于实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录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录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该通知规定了信息录入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对津南区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与各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的录入情况,各责任单位法制机构履行主动抽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主动监督情况,各单位行政执法职权信、人员信息的完善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等各项报送要求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强化了监督结果的实时运用,对于在日常检查时能够考核的工作,实行实时考核,相关工作考核情况实时计分、及时通报,年终考核时不再重复检查。

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录入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录入日常管理,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水平,为推动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