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司法局部署新设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
21.06.2016 21:4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根据《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新设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滨海新区新设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新区司法局结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滨海新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新设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新设立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滨海新区司法局成立新设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新区新设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检查活动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分步骤进行。
近日,新区司法局组织新设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召开会议,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市局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部署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自查自评,依法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会上,检查小组组长强调,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检查工作是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扎扎实实的开展规范化检查的自查、互查和整改工作。新区司法局也将这次活动作为今年律师工作的重点任务,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帮助新设立律师事务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1.06.2016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