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怀远深入调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7月20日深入滨海高新区,调研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情况,了解和研究修订相关法规的重点问题。他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全会决策部署上来,依法履行好人大立法、监督职责,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产业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主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福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市科委、市法制办、滨海高新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参加。
调研人员先后察看了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海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和研发人员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企业高新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利用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科委、滨海高新区管委会工作汇报和七家科技企业、科研机构负责人的发言。调研人员认为,本市认真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加强平台建设,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引进聚集研发成果,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高地;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让人才充分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大家遵循科技创新发展规律,共同分析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难点问题,就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保障、强化企业主体作用、调动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积极性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肖怀远仔细听取大家发言,讨论问题,交流看法。他指出,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对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把全会精神落实到人大履职方方面面。要发挥好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进程,做好《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调研制定工作,为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为强劲的法律支撑。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动市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策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团结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三步走”战略目标,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产业创新中心贡献智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