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结合”才能遏制校园暴力

25.08.2015  14:23

      贵州毕节,一初中男生因拒绝帮他人作弊被群殴致死;深圳,一小学生因拒交保护费被打到脾脏破裂;浙江庆元,四名初中生将一名小学生关在黑屋里殴打,用绳拴脖烟头烫身;广东汕尾,一名初中女生被10名女生扒衣服殴打,并被拍裸照、视频上传网络……据媒体粗略统计,今年上半年公开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竟多达20余起。
      其实这样“大打出手”的原因往往因为小事儿,甚至都“不叫事儿”。曾有网络对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在事件成因中,“日常摩擦”以55%的比例居首。一群未成年的孩子,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如此无法无天,向自己的同学伸出“暴力之手”?
      对于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部分专家和媒体将此归结为相关教育的缺失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诚然,学校、家庭对孩子的教育和影响必不可少,也非常关键。但面对频频发生、过程可称“令人发指”的校园暴力事件,单单依靠“摆事实、讲道理”的教育就能解决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校园暴力事件中的施暴者和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导致了施暴者违法成本低,从而造成一些未成年人产生有恃无恐的心态,做事往往不计后果,屡教不改。
      年龄小不能成为恶意犯罪的借口甚至是“保护伞”。对于恶性校园暴力事件,除了学校和家长加大教育力度外,惩罚力度也要加大。让法律产生威慑力,让伸出“暴力之手”的人知道什么是法律后果,才能以儆效尤。如果对青少年暴力行为不建章立制,依法惩处,那才真是害了他们。
      实际上,校园暴力事件在其他国家也普遍存在,一些国家针对此类未成年人暴力事件制定了专门的处置办法。比如美国不断完善有关欺凌的法律法规;日本设专项资金训练教师鉴别、防范校园欺凌;德国设立国家“不良少年管理中心”……
      所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杜绝校园暴力不但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合力解决,更应上升到法治的高度,及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相应的惩戒办法。对于校园暴力,只有“惩教结合”才能“标本兼治”。
 

滨海旅游区域将建社区服务中心
项目计划2020年投用     从中新天津生态城获发改委
生态城厚植投资兴业土壤
出台一系列让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举措发改委
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成功走上康庄大道
── 二论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