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派驻机构分片协助工作制 点块面一体管理
针对派驻机构点多面广、队伍分散、业务不熟、力量不足等问题,四川省成都市纪委以实现监督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为改革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全面覆盖、一线监督、统管统用”的原则,推行“点块面”三维一体管理新模式,创新出台派驻机构分片协助工作制度。点,即市纪委在全市75个市级部门中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块,即将派驻机构分片设置为7个协作组;面,即派驻机构受市纪委直接领导,市纪委机关7个纪检监察室对协作组实行对口联系和指导。在点块面模式中,协作机制作为关键要素,为点、块、面作用的发挥提供了载体和抓手,成为改革中最独特之处。
创新协作机制 解决“人员分散”
成都市纪委将全市75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分片设置7个协作组,统一使用“中共成都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协作组”名称。各协作组设组长1名,由市纪委领导担任,副组长2名、联络员1名,分别由市纪委7个业务室及7个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和指导,着力解决协作组“有名无实”和“空转”等问题。建立人才库、议事小组、文秘小组、调查小组、审理小组的“一库四小组”协作机构,实现由“单兵作战”向“兵团作战”的转变。
丰富活动载体 解决“互不了解”
协作组的组建可以通过一纸文件解决,组内人员的了解互信还需要实实在在的“粘合剂”,把大家号召起来、凝聚起来、活跃起来。各协作组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业务学习、干部考评等协作活动,让组内干部增加一份了解,让协作工作有所提升。截至目前,各协作组已召开经验交流、工作例会等30余场次。各协作组还建立了便捷的沟通平台,加大案例分析研究、情况沟通和人员交流等。
协作办信办案 解决“业务不熟”
针对一些派驻机构新组建人员力量薄弱等问题,成都市纪委创新办信办案协助模式。印发《派驻机构协作办信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明确成员单位在办信、办案过程中,因人力不够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无法独立完成的,可主动提出申请,报联系室和协作组领导同意,抽调本协作组的调查小组人员参加。根据复杂程度,还可以由相关纪检监察室直接提级办理,实现“一个好汉三个帮”,提高战斗力,加大了纪律审查力度。
开展协作审理 解决“力量不够”
根据查审分离原则,查办案件和案件审理工作由不同人员完成,但派驻机构大都存在人员“力量不够”等问题,成都市纪委在各协作组组建协作审理组,审理组组长及审理员分别由市纪委指定成员单位熟悉审理业务的1名监察室主任和2名监察室干部担任,对成员单位驻在部门(单位)非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审理,市纪委审理室全程进行业务指导。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还可打破组别限制,指定审理小组审理其他协作组所驻在市级部门(单位)干部违纪案件,整合办案资源,增强办案合力。
协作监督检查 解决“抹不开情面”
为避免“派”的无力和“驻”的制约,成都市纪委将监督检查作为协作的重要内容,明确规定协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是专项监督和交叉检查两种,并要求在监督检查结束以后,要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报市纪委。通过组与组和组内成员单位之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交叉检查,把内部监督变成了外部监督,改变部分派驻机构不愿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现状,拓展协作监督检查途径,避免“派”的无力和“驻”的制约。截至目前,各协作组已经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6次,发现并指出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93个。
优化考核选任 解决“归属感不强”
成都市纪委派驻机构共有200多名干部,数量大,又极其分散,考核、选任方面直接关系到每个派驻干部的切身利益和工作积极性。为增强派驻机构干部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成都市纪委出台派驻机构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选任暂行办法,把协作组作为推动派驻机构干部考核、选任的重要平台。在年度考核方面,所在协作组的测评按30%权重计入派驻市管干部的最终测评结果,以协作组为单位推荐处级及以下干部优秀等次人选,彻底解决了派驻机构向谁负责的问题。(成都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