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布扩大开放措施助引资
19.01.2017 15:10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1月17日,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共计20条,并明确提出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支持外资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海外人才在华创业发展。记者查阅通知了解到,在所有细化职责分工的政策措施中,商务部牵头或按职责分工负责的内容共计11项。
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方面,通知明确,服务业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限制,同时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
制造业重点取消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燃料乙醇生产、油脂加工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采矿业放宽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以及矿产资源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石油、天然气领域对外合作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通知指出,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中国制造2025”战略政策措施。
并且,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以及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通知还表示,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支持政策同等适用于外资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支持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华创业发展。
在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通知强调,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确需境外投资者提供信息外,有关部门要按照内外资企业统一标准、统一时限的原则,审核外商投资企业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
在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方面,通知提出,各个地区要按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积极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深化外资管理体制改革等。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此前在国新办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在未来五年之内,中国国内市场需求将达到10万亿美元,这种需求会给外国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机会。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抓好《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稳定和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使中国始终成为富有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热土。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19.01.2017 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