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红线,我市圆满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

13.01.2016  18:40

2015年是“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收官之年,我市全力推进“控增量,促治理,保运行”一系列工程减排措施,始终紧盯国家减排考核三条“红线”,即四项污染物总量下降指标、国家目标责任书落实和监测体系建设,全力预测和消除风险点,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一是提前超额完成并进一步扩大四项污染物总量下降指标。 我市2014年已经提前实现国家下达的任务要求,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较2010年下降10.1%、12.18%、12.14 %、17.02 %,分别占国家“十二五”下达任务的117% 、116% 、129 %、111%,累计完成情况连续2年位列全国第四。2015年上半年,四种污染物又同比下降3.11%、1.17%、9.24%、15.72%。目前,2015年度计划也已全部落实。 二是工程项目全面完成,治污能力极大提高。 十二五”国家目标责任书安排的106项重点工程全部完成,污水处理率、再生水回用率、黄标车淘汰等量化指标均超过国家要求,监测能力建设全部达到国家要求。全市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现役火电机组在“十一五”全部实现脱硫的基础上全部完成脱硝治理,29台768万千瓦燃煤电力机组取消脱硫烟气旁路,33台小火电机组6台关停、27台进一步完善在线监测和中控系统,钢铁企业现役13台共2620平方米烧结机全部实现脱硫治理,平板玻璃企业现役9条共6350吨/日生产线全部完成脱硝治理,水泥企业现役2条共4000吨/日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完成脱硝治理,石化企业现役2条共270万吨/年的催化裂化装置全部完成脱硫治理,15台共622万千瓦机组达到燃气排放标准,346座燃煤锅炉改燃、并网或淘汰,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52座,71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治理。 三是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取得显著成效。 十二五”前四年全市累计新增煤炭只占规划限额的22%,2014年煤炭消费总量首次实现负增长。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比重由2011年56.35%下降到54.53%,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比重由2011年5.24%上升到8.88%。城镇人口增速得到有效控制,增幅低于规划限额20余万人。五年来,在新增污染物产生量得到有效控制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减排工程,分别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约7.91万吨、1.07万吨、6.16万吨、9.34万吨,分别是2010年四项污染物排放基数的33.23%、38.35%、25.88%、27.47 %。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排工作部署,以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继续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产生量,进一步挖掘减排潜力,扩大污染减排管理范围,提高污染治理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减排责任考核,确保“十三五”减排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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