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市居民社保待遇水平显著提高

15.03.2016  21:29
  “十二五”期间,本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逐年加大社保基金补助力度,促进各项社保待遇水平大幅提高。2011年至2015年,财政部门累计拨付补助资金761.5亿元,年均增长17%,财政补助占社保基金总收入的比重达到21%,有效缓解了基金的收支压力,确保基金收支平衡。五年来,我市企业职工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700元增加到2525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80元增加到24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10元增加到670元;生育保险中生育医疗费定额支付标准由1500元、1600元、1800元和1900元,统一提高到2280元。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积极筹措资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和我市提高社会保险待遇的各项政策,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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