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再添新便利

19.08.2016  13:40
  在市商务委的积极争取下,商务部办公厅于日前复函我委,同意我市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在津领取平行进口汽车《自动进口许可证》。这是我市推动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取得的又一便利化成果。
  此前,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2015年第74号公告《2016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要求,试点企业申领平行进口汽车《自动进口许可证》,在经商务部终审后,需要到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领取。实现《自动进口许可证》在津领取,将进一步压缩企业获证时间,同时还可为试点企业节约相关费用百万余元。此项工作还得到了商务部驻津特派办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