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如何迁移?中介歪曲 市公安局集体答疑
今晚网讯 (记者 郭佳 通讯员 公轩)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近一段时间以来,本市公安机关开展的集体户口整顿工作引起了广大市民和各主流媒体的普遍关注,部分群众通过微博、微信、电话等方式询问集体户口整顿的相关政策,部分房产中介利用互联网歪曲整顿措施,发布“没有房子一律迁回原籍”消息开展房屋营销,引发了个别网民在网上发布不满言论。针对上述问题,人口管理办公室对本市开展集体户口整顿的背景、措施等内容进行集中讲解,并对集体户口登记政策进行了介绍。
调查摸底七类情况
据介绍,此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损害人才利益,利用办理户口收取高额费用的非法中介以及在调查摸底期间发现的无法取得联系的集体户口中的人户分离人员。在整顿期间,公安机关以及集体户口落户单位会多渠道查找其下落,对于经户口调查,确认为无法查清户口来历,长期未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业务、未使用有关证件、联系不到本人和直系亲属等无法核实户口真实性的集体户口,公安机关将采取户口“冻结”业务。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户口“冻结”业务是清理违法违规户口的一项重要措施。户口冻结后,将无法办理开具户籍证明、办理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等户籍业务,因此,广大群众应按照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尽快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特别是人户分离人员应当主动与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集体户口挂靠单位进行联系,开展户口核对,主动迁移户口,防止因查无下落户口被冻结问题的发生。
在调查摸底阶段,公安机关需要摸清本市集体户口户数和人员底数,包括以下七类:一是企业倒闭、兼并后,原职工下岗分流、自谋职业查无下落的;二是未在本市工作,仍滞留在人才中介机构集体户内的;三是干部、职工亲属随迁户口寄挂在单位集体户内的;四是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已离开原单位,下落不明的;五是设立集体户口的单位未履行户口管理职责,违规操作的;六是集体户口单位以办理落户为名,违规收取费用的;七是高校毕业生毕业超过2年,户口仍空挂在学校集体户口的。
集体户口如何迁移
对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已离开原单位或原单位已倒闭、破产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或现单位集体户口。
对已在本市购买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如房屋为期房还没有办理入住手续暂不具备落户条件,可先凭《购房合同》将户口迁至社区集体户内,待具备迁移条件后再将户口迁出。
对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可投靠在津亲属落户。投靠亲属落户的前提必须征得亲属及该户房主、户主同意后,投靠人、被投靠的房主、户主同时到公安机关申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此外,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一些诸如“天津户口网”等非官方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并不准确,市民可以在市公安局开设的民生服务平台网站上查找户籍政策解读,并有民警对相关问题进行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