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指南(试行)》试点区工作中期推动会

28.10.2016  21:14
          为有效推进我市《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指南(试行)》试点工作,按照天津市《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卫生监督所于10月13日组织和平、河北、津南、西青、宁河、宝坻和蓟州区卫生监督所等7个重点试点区在津南区卫生监督所召开了《指南》试点工作中期推动会,主管所长、主管科长及业务骨干共计25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所计划生育与妇幼卫生监督处就一个月来开展的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情况、《指南》查找出的问题及对各区反映的问题的解答三方面,向各区做了汇报介绍。随后七个重点试点区按照《指南》试点工作第一次例会的分工,着重就各自负责的《指南》章节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了汇报交流。全市试点单位共查找问题和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20余条。 津南区卫生监督所作为东道主,以《一起医疗机构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案例的法律适用探讨》为题与大家分享了计划生育案例处罚技巧。
          最后,市卫生监督所张坤海副所长对市所和各区所计划生育监督工作取得的进步进行了肯定,指出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到位、很中肯。同时,针对各区反映的问题,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强化培训效果。借助《指南》试点工作,以集中培训、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强化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基础培训。二是加强宣传力度。以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宣传为载体,加强执法工作宣传,让领导和市民知道我们在干什么,怎么干。三是深入查找问题。《指南》试点工作一定要继续深入,无论从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还是文字表述上,都要仔细查找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争取圆满完成《指南》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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