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两年行动”半年监督执法检查情况 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良好
日前,湖北省住建厅对全省17个市、州及部分县、市、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情况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了督查,共随机抽取64个工程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5份,下达执法建议书26份。
督查表明,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较好,在建工程的法人委托书和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签署率(补签率)达到96%以上,其中新开工工程签署率达到100%,新竣工工程项目永久性标牌设置率达到89.7%,项目负责人质量信息档案完整率达到90%。如黄冈、孝感、随州等市在建工程补签率达到100%,永久性标牌设置率达到100%。
自两年行动开展以来,该省各地不断加强工程质量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其中,黄冈市今年每月开展一次排查治理工作;潜江市连续开展3次排查;荆门市加强对项目现场的管理,启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提升人员到岗履职率;武汉、宜昌、黄石、咸宁等城市,开发建筑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平台,实现施工现场管理与市场管理有效联动;宜昌、襄阳、十堰、神农架等地积极开展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工作,并实施信用信息化管理;鄂州市制定实施细则,对建筑市场施工、监理两个责任主体实施严格监管、明确责任、动态管理、记分公示管理。
此外,该省还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随州市立案查处违法工程4起,将3家建筑企业、11名注册建造师、2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列入“黑名单”并进行曝光公示;咸宁市立案查处违法发包行为3起,肢解工程1起,违法分包行为6起;黄冈市排查在建项目235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8份,下达执法文书38份;鄂州市排查在建项目121个,立案查处项目7个。
督查发现,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的现象还依然存在。该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深刻认识工程质量治理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按照“三严三实”工作要求,以“严”的标准、“实”的精神,抓好工程质量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